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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新型墻體材料認定、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常見問題解答(2020年版)

      2020-11-02 17:11:29 |  湖北省建設信息中心 | 

      1.?申報新型墻體材料認定的企業需要滿足什么條件?

      答:申報新型墻體材料認定的企業,應具備以下條件:

      (一)企業生產建設項目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要求,證照齊全。新建企業應符合當地新型墻體材料發展規劃,符合用地規劃和環保要求。

      (二)企業的產品、生產規模與工藝裝備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滿足《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目錄》(附件1)的要求。

      (三)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有健全和完備的生產、質量、安全、財務、統計等管理制度。

      (四)企業生產符合環保、節約能源與資源的要求。各類廢棄物排放必須達到國家相關標準,不造成二次污染;企業生產能耗低,節約土地或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。

      (五)企業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條件。采用較先進的生產工藝和配套完善的生產裝備;原材料來源穩定并具有規范的臺賬、統計報表;建有原材料進廠和產品出廠檢驗項目試驗室,配備檢測人員;產品按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組織生產,企業標準必須已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;產品經法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市級以上(含市級)檢驗單位抽樣檢驗(型式檢驗)合格。

      (六)無重大安全事故。

      (七)企業新建項目正式投產后,正常生產滿三個月。

      2.?企業申報新型墻體材料認定需要提供什么資料?

      答:凡申請新型墻體材料認定的企業,應提供以下資料:

      (一)《湖北省新型墻體材料認定(換證)申請表》。

      (二)工商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證、土地使用證明等相關證照。

      (三)有效期內經法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證的市級以上(含市級)檢驗單位出具的產品型式檢驗抽檢報告。

      (四)產品說明書、產品商標或標識、代碼等。

      (五)企業生產規模、生產工藝與裝備的詳細說明。

      (六)質量保證體系詳細說明。主要包括質量管理組織機構和檢驗人員、設備配備情況,原材料和產成品臺賬、檢(試)驗記錄,工序質量控制與操作規程,產品標準及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等。

      (七)安全生產及環保措施。

      (八)燒結頁巖多孔磚、燒結頁巖砌塊產品還應有產品標識,并提供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出具的頁巖資源儲量報告、采礦許可證等。

      3.?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的申請流程是?

      答:申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的流程為:

      (一)標識申請由建材生產企業依據評價技術要求及其產品類別、需申請的星級標識向相應的評價機構提出。評價機構課在全國綠色建材管理信息平臺(https://www.lsjcpjbs.org/website/xxfb/gsgl/pjjgGs.html)上進行查詢。

      (二)標識申請企業應填寫《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申報書》,按照評價技術要求提供相應技術數據和證明材料,并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。

      (三)評價機構收到企業申請后,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。通過形式審查的,評價機構向申請企業發放受理通知書。雙方應以自愿為原則簽訂協議書或合同,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。未通過形式審查的,評價機構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還需補充的材料。

      (四)評價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評價的產品類別和評價技術要求,委派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評審工作組。

      (五)評價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(不含抽樣復測時間)完成對企業申請的產品評價,出具評價報告,明確評價結論和等級。

      (六)評價通過的,由評價機構向省級管理機構申請在全國信息平臺上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后,評價機構經省級主管部門向國家主管部門申請證書編號,并以評價機構名義頒發標識;公示有異議的,由省級管理機構組織復核。

      (七)評價機構建立完整的評價標識工作檔案(包括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),將評價報告、《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申報書》和相關產品檢測報告等資料進行歸檔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