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租金納入監管
北京市住建委近日發布《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托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并公開征求意見,首次擬明確將住房租金納入監管,對于單次收取超3個月租金的住房租賃企業,需將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專用賬戶,承租人可通過合同備案編號等信息查詢本人租金監管賬戶內金額。近年來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多部門多次印發相關文件,明確要求對住房租賃企業收取押金、租金加強監督管理。此次《征求意見稿》的出臺劍指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押金亂象,并明確相關部門發揮各自優勢,共同承擔押金租金管理工作,措施實施后對促進住房租賃中介行業健康發展、依法維護租賃當事人權益都具有重要意義。(時 鋒)